展會概述:
參展資格確認
1.申請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014年03月15日止
2.參展對象:國內外藝術機構、藝術品收藏機構、美術院校及美術創作者等。
3.展品范圍:油畫、國畫、版畫、雕塑、書法等多種藝術門類。
4.參展形式:可以專題展形式,提升畫廊或藝術機構的藝術和學術水平,促進銷售。
5.參展確認:所有參展申請者的參展作品需經審核通過后獲準參展。參展申請者應確保所遞交資料的準確性與真實性。所有參展作品必須符合中國國情,尊重我國的民族審美習慣,組委會保留最終評審權。
6.展位安排:組委會按照展品類別、參展機構報名和繳納展位費的時間先后順序,參照展商的選擇并結合展覽的整體布局來確定展位。組委會有權對展覽的整體布局進行調整。
7.展位使用:未經組委會同意,展商不得將展位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參展機構在展覽期間若展示與所遞交的申請資料不相符的展品,組委會有權取消該展商參展資格,所繳納的展位費將不予退還。
8.活動區域:參展機構可在展館內組織與藝術相關的各類演示及觀眾互動活動,活動方案報組委會獲準后,特辟活動區域進行實施,方案遞交截止日期為2014年01月31日。
圖錄
1.組委會將出版彩色圖錄,收錄參展機構資料及參展作品。
2.每家參展客戶可免費刊登作品圖片1張。作品圖片請以電子文件(JPG或TIF)形式提交,圖片文件尺寸必需大于16×16cm,且分辨率在300dpi以上;也可提供120彩色反轉片或高清晰度照片(請標明反轉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圖片請同時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尺寸、材質、創作年代等信息。
3.畫廊請提供畫廊場景照片1張或電子文件。
4.圖錄資料遞交截止時間:2014年03月15日。
5.若展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將刊登圖錄所需資料交至組委會,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刊登圖錄。
6.展位面積達到9平方米將獲贈圖錄1冊。
7.如需增加圖錄版面,另收取制作費2000元/頁。
作品的銷售
參展作品由參展機構直接銷售,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繳納相應的稅款,組委會不參與作品的銷售。
相關服務
1、住宿安排:組委會與展館附近數家賓館協定最優惠的價格,組委會代為預定,費用由展商自理。
2、返程交通預定:組委會將在展館現場專設返程票預定點,提供航空及鐵路售票服務。
3、翻譯:組委會可代為參展機構安排翻譯人員,優惠價格約為300元人民幣/天(英文翻譯)。
4、其他:展館內提供驗鈔、復印、上網及包裝材料出售等相關服務方便參展機構。
安全與保險
1.展覽期間展館內24小時有保安人員執勤,負責展館內日常安全巡邏。
2.組委會建議展覽期間各參展機構對參展作品、物品及人員自行投保。組委會對于展覽期間展品、物品、人員所發生的任何直接、間接、突發性的經濟損失與人身傷害不負擔任何責任。
知識產權
展商保證參展作品、售出作品、向組委會提交的一切圖形文字資料,不構成對第三方知識產權的侵害,如組委會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因此遭受損失的,組委會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有權要求展商承擔組委會為此支付的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等費用。
主辦單位:
成都市人民政府
承辦單位:
成都市文化局成都市博覽局
協辦單位:
上海秉宏展覽有限公司
展品范圍:
油畫、國畫、版畫、雕塑、書法等多種藝術門類。
聯 系 人:周 哲
免責聲明 :以上展會信息均來源網絡,具體排期以官網實際為準,歐馬騰不負責核實展會開展時間等相關事宜。


















































